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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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高考招生政策,发布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原则、学费收费标准等考生关注信息。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406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

1.(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在北碚校区就读的专业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社会工作、生物制药技术等专业。 

2.(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箭滨二路1126号,在巴南校区就读的专业有: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导游、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金融科技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专业。学校新校区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可能涉及搬迁,校区按学院研究和上报备案结果执行。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校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校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57余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77余人,“双师”型教师300余人,具有英才计划人选等市级人才、教学名师等市级优秀教师13人。学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牵头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化和旅游产教联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化旅游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巴南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等,承接有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公共卫生安全科普基地、重庆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重庆中华职教社乡村振兴实验学院等社会服务职能。学校现有学前教育学院、健康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与汽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现有招生专业36个,面向重庆(直辖市)、四川、贵州、云南、河北、湖南省招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组长,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2024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北、湖南6个省(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5000余名。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 费:文理科各专业5800-92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及其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学校新校区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入住新校区的同学住宿费按当时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遵循各省(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6.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医学类专业、航空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相关职业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填报相关专业。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勤助贷免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目前按国家和校内相关文件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4500元/年、校级奖学金600~12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院内勤工助学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315197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8315865、68315866

学校网址:https://www.cqy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cqyu.edu.cn

电子邮件:cqyzsb@qq.com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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