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产登记中心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篇一(一)工作目的:
根据房屋销售合同的权属约定,初始登记是将新建商品房的权属(含土地)办理至业主名下,使之成为权利人的行政行为,是开发商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二)主管部门:
天津市房管局登记发证中心
(三)工作内容:
领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汇集相关资料。按房屋销售合同及权利人的情况填写。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要件到登记发证中心进件。
注:该项工作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四)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4、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联合签署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证书;
5、标准地名证明文件;
6、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7、已办理预售登记的,还应提交预售登记证明。
(五)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房地产登记中心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篇二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性质
---行政管理行为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总称。它属于行政管理行为。理由有以下几个:
一、房地产权属登记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房地产权属登记,又称房地产登记,指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他项权利的登记,其行为主体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国家行政主体。
二、房地产权属登记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从功能上来讲,房地产权属登记具有管理功能、权利确认功能。
管理功能在于通过登记既可以建立产籍资料和产籍管理,还可以审查相关权利设立、变更、终止的合法性。这样便实现了国家的管理意图,体现了房地产管理部门与登记申请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而权利确认功能则是指一经登记确认后,该房产便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可以对抗权利人以外任何人。
三、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具有行政法律意义,对外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职权行为,该房地产权属登记具有行政法律意义,对外可以产生行政法律效果。
四、房地产权属登记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众所周知,土地是一国之本,管理好土地,可以有效地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不动产是任何民事主体及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通过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交易的安全便可以有效地得到实施。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以上四点符合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一种行政行为,即行政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