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本科大学,是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学校创办于1958年,现有东海、诗山、江南共三个校区。学校占地1185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馆藏中外文纸本图书137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4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1.47亿多元。
学校设有58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教职工110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占71.4%。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10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福建省高校重点学科和福建省新建设本科高校重点学科7个,。
2010年以来,学生在国际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等各级各类学科赛事中屡创佳绩,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500多人次。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学校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知名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学校是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2005年起成为福建省最早向菲律宾选派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的两家院校之一。
音乐与舞蹈学院简介:
学院前身为泉州师范学校艺师部、泉州师专艺术系,2001年成立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2003年招收音乐学、音乐学(南音方向)本科专业,首次将千年民间乐种泉州南音引入高校专业设置,2009年更名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1年加挂泉州南音学院。2011年以南音办学特色和成果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教学单位,成为泉州师范学院首个获得硕士授予权的学院,并于2012年正式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领域和舞蹈领域研究生,下设声乐演唱、器乐(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打击乐)演奏、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合唱指挥、音乐教育、舞蹈创编、舞蹈表演等15个方向。目前学院有音乐学、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南音方向)、舞蹈学等本科专业和方向,在校研究生64人,本科生711人。
在福建省“音乐与舞蹈学” 重点学科带头人王珊教授的带领下,学院办学成效显著,音乐学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南音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南音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获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音乐与舞蹈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南音研究中心”为福建省首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南音文化传承”获批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南音与闽台舞蹈传承发展” 获批福建省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南音与基本乐科”获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团队;《乐理与工〤谱视读》、《器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获批福建省高校精品课程;音乐学、舞蹈学获批本科一批招生权;获批“福建省音乐与舞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设艺术实践中心与音乐舞蹈表演中心),实验教学队伍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教学设备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并逐年有较高的更新率,为师生创造良好的艺术实践条件。
学院目前教职工69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7人,硕导15人,副教授27人,博士9人(2名在读)。专任教师中,1人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1人,“福建省教学名师”1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2人,“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4人,泉州市优秀人才1人,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泉州市文化名家2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1人,此外还聘请国家级、省级南音传承人等专业能力突出的专家作为外聘教师,学院办学水平名列福建省同类高校前茅。
学生在国际南音艺术展演、国家级、省级专业赛事中屡获佳绩,获得多项金奖、银奖与铜奖。学生classic组合和西岸男孩组合参加第十二届、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获组合荧屏奖和最高人气组合奖;参加 中央电视台猴年“春节联欢晚会”泉州分会场节目《快乐想念》、《相亲相爱》的演出,以精彩的表演为全国人民送去新春的祝福。两次参加国家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学生均获佳绩,其中获团体全能三等奖、1人获个人全能一等奖和合唱指挥、自弹自唱单项奖。组队参加“泉州市首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团体金奖。2015年学生参演的南音新作《凤求凰》取得巨大成功,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观看该作品给予高度肯定,并参加“第六届福建艺术节暨第三届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优秀剧(节)目”展演,获一等奖(第一名)及24个单项奖,并于2016年10月参加“上海国际艺术节”展演和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校行展演,作品得到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新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的关注与报道。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学历) |
人数 |
学费 |
招生范围 |
专业考试 |
音乐学 |
四年(本科) |
90 |
9360 |
福建70名, |
1.湖南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
舞蹈学 |
四年(本科) |
30 |
9360 |
福建24名, | |
音乐学(闽台合作) |
四年(本科) |
50 |
1800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
音乐学(南音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936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详见《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南音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
注: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三、校考有关事项(湖南省)
(一)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要求 |
音乐学 |
1.主项(演唱或演奏) |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 ||
3.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4.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
舞蹈学 |
1.基本功展示 |
|
2.技巧展示 |
||
3.舞蹈片断 |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考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系统报名时间:2018年1月28日-2018年2月6日(待定);
考试时间:2018年2月9日(待定);
(三)证书发放
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zs.qztc.edu.cn/。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四、录取有关事项
(一)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595-22919508(兼传真)
泉州南音学院联系电话:0595-22792900(兼传真)
邮箱:ywxy@qztc.edu.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院东海校区
邮编:362000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