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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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已经公布,更多关于2018泉州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艺考查查”。

音乐学 (南音方向)专业志愿填报与录取

  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按不超过1:4原则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发放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zs.qztc.edu.cn/

  (一)录取批次:艺术本科A批

  (二)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省级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详见《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音乐、舞蹈专业录取有关事项

  (一)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1.面向福建省: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2.面向其他省: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美术学(师范类)专业其他事项

  1.艺术类录取原则:采用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费标准:8640元/年(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4.学制(学历):四年(本科)

点击进入:2018年各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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