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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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拥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3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千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8个、高原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有3个学科进入A类、12个学科进入B类,A类学科数、AB类学科数均位居福建省属高校第1位,A类学科数并列全国高校第45位。

作为福建师范大学传统优势学院之一,体育科学学院具有78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办学实力雄厚,拥有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进入福建省高峰学科建设行列。现有专任教师113人,其中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10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教育部“国培计划”首席专家2人,福建省省级各类人才称号10人,国际级裁判7人,国家级裁判16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万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千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近3千座位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

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三)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二、招生要求

专业名称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

本科

120名

(面向全国)

5460元/生·年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从事训练、教学、竞赛、管理,并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设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游泳、技巧。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招生项目增加举重、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击剑、跳水、蹦床、摔跤、拳击、水球、高尔夫球、射击等。

(三)各项目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项目

性别

招生计划(人)

运动员等级要求

1

田径(跑类)

不限

5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2

田径(投掷类)

不限

2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3

田径(跳类)

不限

3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4

篮球

15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5

篮球

10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排球(非自由人)

10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7

排球(非自由人)

11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8

排球(自由人)

1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9

排球(自由人)

1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0

足球(非守门员)

8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1

足球(非守门员)

8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2

足球(守门员)

1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3

足球(守门员)

1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4

体操

不限

1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5

游泳

不限

6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6

技巧

不限

3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7

举重

不限

2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18

跆拳道

不限

4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19

网球

不限

2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0

羽毛球

不限

3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1

乒乓球

不限

3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2

击剑

不限

3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3

跳水

不限

3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4

蹦床

不限

3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5

摔跤

不限

1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6

拳击

不限

2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7

水球(非守门员)

不限

2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8

高尔夫球

不限

1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29

射击

不限

1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免试运动员

(项目不限)

不限

4

获得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录取资格

合计

120

共29个招生项目

备注:原则上各运动项目免试运动员人数不高于3人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于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招生”栏目下“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在线缴费事宜(体育专项测试费由组考院校公布、文化考试按考生生源省份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报名类别及志愿将不能调整。

(二)因运动员技术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拟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将《报名申请表》于2019年3月15日12:0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91-22867397、22867389)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b@fjnu.edu.cn。我校收到《报名申请表》后,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核查。

四、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在考生生源省份进行,由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2019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网站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参加文化考试。2019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0日

语文

数学

4月21日

政治

英语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相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田径、游泳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其他招生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

(四)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五)我校根据各招生项目计划数,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阶段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第一阶段分项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各项目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第二阶段再录取第二志愿。如免试运动员及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调剂计划在第二志愿剩余上线考生中不分项目按综合分(不得低于各项目第一志愿录取综合分最低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条件,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录取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具体免试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参加指定项目国际赛事,取得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成绩(见附件2);

(3)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4)参加指定项目赛事(除棋牌和武术类项目)奥运会项目组别的最高级别组,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见附件2);

(5)参加棋牌与武术类项目指定赛事最高级别组比赛,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见附件2)。其中武术套路比赛传统项目组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

(二)申请免试入学者应于2019年1月26日前将免试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发送邮箱zsb@fjnu.edu.cn,并联系我校招生办确认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404室,联系电话0591-22867397,联系人:林老师)。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3)(扫描件);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身份证(正面照片);

5.电子照片(证件照)。

我校审核后将在校招生办网站公布拟接收情况。

(三)优秀运动员免试推荐办法。根据近3年参加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次、考生运动等级、取得最高运动等级时间,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推荐。我校2019年拟招收免试优秀运动员4人,原则上各运动项目免试人数不高于3人。

(四)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征得我校同意后,于2019年2月20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可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网站APP公示审核结果(可随时登陆系统查询审核进度),根据审核单位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六)未经国家体育总局公示、教育部批准的申请免试入学运动员,我校不予录取。其余申请免试入学相关事宜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

(二)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站或体育科学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397 (招生办)。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报名申请表(系统无法正常报名考生填写)

      2.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

    3.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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