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与录取
1、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份有关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且无色弱色盲者均可报考我校。
2、考试科目:1)素描,满分100分;2)色彩,满分100分。《素描》、《色彩》两门课程考试中若有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则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
3、录取原则: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文化分)和专业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200]*60+[普通高考成绩/高考总分]*40。
福建省考生的综合分计算按福建省文件规定执行。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名和招生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本科B批(招生代码:1001)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 艺术(理) | 四年 | 4 | 8640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艺术(理) | 四年 | 4 | 8640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理) | 四年 | 6 | 8640 |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 艺术(文) | 四年 | 17 | 8640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艺术(文) | 四年 | 19 | 8640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29 | 8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