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经学校资格初审,招生学院对非本校毕业资格考生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现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招生办公室0591-6183371或校纪委(监察专员办)0592-6181580反映。
附件:2023年集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非本校毕业生)
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附件:2023年集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非本校毕业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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