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3年福建省本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我院2023年福建省本科批常规志愿录取情况已可在招生网查询,考生在招生网首页左下角“信息查询”栏目下的“录取查询”中,输入本人考生号及身份证号(身份号末尾数为X的请输入大写X,不用小写x),可查询录取专业,若显示为“考生信息不存在”则未被录取(注:请确保输入信息正确)。最终录取结果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若有疑问,可拨打我院招生办电话0591-83463987。(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预计于7月29日开通录取查询,网址为:https://gk.eeafj.cn/jsp/result/lqjg/result_enter.jsp)
附我院福建省本科批常规志愿各专业录取线
注:录取规则相关文件摘录
1.《关于印发<福建警察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的通知》(闽警院〔2023〕93号)六、录取原则(五)普通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招生省普通类或文史理工类本科批或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2.《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23〕7号)第五章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五条普通类:“考生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高考总成绩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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