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4年提前批录取结果查询通知
我院2024年提前批常规志愿录取情况已可在我院招生网查询,考生在招生网首页左下角“信息查询”栏目下的“录取查询”(注:请注意区分“面试查询”)中,输入本人考生号及身份证号(身份号末尾数为X的请输入大写X,不用小写x),可查询录取专业,若显示为“考生信息不存在”则未被录取(注:请确保输入信息正确)。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尚未寄发,寄发时会在本通知公告栏发布寄发通知,到时可以查询寄发通知书的邮单号。若有疑问,可拨打我院招生办电话0591-83463987。(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也将于近日开放查询,网址:https://gk.eeafj.cn/jsp/result/lqjg/result_enter.jsp)
附:我院2024年提前批录取线
注:录取规则相关文件摘录
1.《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24〕8号)第五章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五条普通类 “考生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高考总成绩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2.《关于印发<福建警察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的通知》(闽警院〔2024〕95号)六、录取原则(五)“同分录取原则:按照招生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闽公综〔2024〕110号)第四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考生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将视其为该院校专业组生源,适用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及征集志愿全过程,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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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w.fjpsc.edu.cn/FrontPages/ArticlePage.aspx?id=2962ED95B6B1479E85D1FCA18B5D0D15&d=16745EAC2A114D73B422B429149794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