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xsgzc.qzmc.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xsgzc.qzmc.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我校2023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特制定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考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情况简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凝炼了“精诚惠世”的校训精神,确立了“志诚业精、尚德崇医、技以载道、济世惠民”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6万多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
学校教学、实训、生活、体育等配套设施齐全。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500余人,现有专业20个,覆盖医学及医药相关专业。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条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第五条专业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招收男女比例
第六条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第六章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六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预防医学、健康管理等专业不予录取。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第七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
第八条没有实行专业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院校志愿优先。院校志愿一致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
第九条定向基层医疗机构招生专业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学费标准
第十条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食品药品与粮食类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专业、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600元/生/学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生退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 435号)文件执行。
第九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章监督与保证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十公开”和“六不准”。
第十一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系电话:0595-22136682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
学校网址:http://www.qzmc.edu.cn
邮政编码: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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