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层次、类型
学校全称:黎明职业大学,国标代码1131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黎明职业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设立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5-22912930。
第四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加分政策以福建省录取照顾政策为准。
3.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考生排序位次,择优录取。
4.同分排序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二)有关事项
1.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
2.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3.报考我校特殊群体类的退役士兵,须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
第五条 体检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入学
学校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新生,入学时间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新生入学时间相同。
第七条 待遇
高职分类招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通过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于我校的新生,其学籍管理、学费收取、学历文凭颁发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学生相同,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可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
第八条 收费
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面向中职考生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学费7200元/学年,其他类别各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为学生公寓8人间每人每学年650元、6人间每人每学年870元。代办费为600元/学年,毕业时多还少补。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第九条 违规处理
1.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由招生监督组实施监督,并同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出报考申请,如发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分类招考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对在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条 附则
1.本章程由黎明职业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2.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联系部门:黎明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000
咨询电话:0595—22001232
学校网址:http://www.lmu.edu.cn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b.lmu.edu.cn/info/1076/16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