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河南省分文理科单独排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录取时专业分配根据高考志愿所填报的专业为准,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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