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编导类专业录取时,按照排序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