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做好我院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培养和管理工作,使他们能够顺利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分配原则
1.按照学生高考科类选择同科类专业。
2.综合成绩与个人意愿相结合。
3.分配过程公正、公开。
二、基本条件
1.爱国爱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高。
2.完成预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成绩合格。
三、预科成绩计算办法
评定成绩分两个部分,入学时高考成绩和预科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终综合成绩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门数)*40%+预科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参照甘肃医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 )*60%。
1.预科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综合成绩由所在院系评定。
2.预科期间所有课程的成绩按照原始成绩计入,通过补考合格的科目成绩按照补考合格计入。
四、专业分配程序
1.招生就业处公布当年预科生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备选专业及招生人数。
2.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优先,遵循志愿”的分配原则,学生根据招生就业处公布的备选专业,每人须限报六个专业。根据学生综合成绩顺序,排名靠前的学生按照志愿顺序先安排专业,六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学生,须服从学校专业调剂。
3.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所选报专业。
4.学生专业选报汇总表经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报送招生就业处备案。
5.招生就业处负责专业分配,分配结果进行公示。
6.招生就业处根据专业分配结果向预科班学生下发本科阶段学习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院要求报到。
五、附则
1.预科班学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后,各项规定按照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同等执行。
2.本办法由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22级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开始执行。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www.gsmc.edu.cn/zsw/info/1081/16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