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12539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学校荣誉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
■ 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
■ 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
■ 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
■ 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 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
■ 兰州理工大学(酒泉)校区
■ 河西学院(酒泉)人才培养和实践创新基地
■ 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 甘肃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 甘肃省新能源职教集团牵头单位
■ 德国德普福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单位
■ 德国哈勒玛护理专科学校合作单位
■ 中德老年护理研究院合作单位
招生方式
01
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02
考试科目与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二)职业技能
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招生院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03
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5日至19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4日。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04
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05
录取
录取于4月27日至28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5月5日进行。5月8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5月8日至9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招生专业
注: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收费标准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专业培养费4500元/年,公寓住宿费900元/年。
资助奖励政策
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学年;“胡杨”奖学金1500元/人学年等奖(助)学金,同时与金风科技、新疆宜化、兰州信达、中粮集团、飞翔建业等企业共同设立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在校期间,学校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校方责任险、综合保险等。同时设立100多万元勤工助学和困难学生专项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
升学与就业
01
升学
我校学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名参加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成绩上线者,可被省内二本院校录取,全日制学习两年,可获得普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02
部分合作企业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网址:www.jq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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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jqzyzjc@163.com
邮政编码:735000
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0937-2689631 268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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