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荣誉
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住建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甘肃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甘肃省文明单位
甘肃省卫生单位
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首届甘肃公众评选十大杰出职业院校
【院校代码】1251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以下简称“单考单招录取”)。
二、招生专业
注:1、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2、2024级新生在兰州校本部报到。3、具体招生专业、科类、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方式及时间 所有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 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 2024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 通知》(甘招委发〔2023〕37 号)执行。其中参加单考单招录 取的考生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5 日,报名地点在考生 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 名的考生不再另行报名。考生报名并提交后,打印《2024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 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报名资格确认
1. 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
2. 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
3. 下岗职工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
4. 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
5. 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五、考试方式与时间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
文化素质测试
1. 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以202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成绩为准。
2. 未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人员,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二)
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学院结合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按照学生意愿和特长,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
(三)
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8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考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为准。
(四)
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政治、专业课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
志愿设置
单考单招录取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二)
志愿填报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
录取
学院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于8月26日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参加过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学院2024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择优录取。
2.参加学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由学院按照招生计划、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养方式
被录取的考生,需按我院全日制学生培养方式跟班就读。
八、体检
单考单招考生体检工作由考生录取院校负责实施。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院校可凭体检结果按照招生章程专业受限要求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内部调整。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由招生院校负责装入学生档案。具体体检时间以学院通知的为准。
九、办学规模与师资
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有成人高等教育、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办学形式,现全体学生在兰州校本部就读,全日制高职学生11000余人。建校60多年来,学院为祖国建设事业培育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受欢迎的建筑类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遍及全国,被誉为“陇原建业人才的摇篮”
学院现有教职工479人,其中,专任教师445人、“双师型”教师229人,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45人,省级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7个,省级各类教学创新团队4个,甘肃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非遗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室7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另聘有268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和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十、学科建设与专业优势
学院共有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资源环境与安全、水利、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8个专业大类、21个专业类41个专业。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国家应用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双高”专业群1个、省级骨干专业6个,特色专业7个,省级示范院校重点专业5个,省优质校重点建设专业(群)8个,甘肃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个、甘肃省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个、甘肃省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1个、甘肃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建成省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2个,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建设项目3个。学院以聚焦产业、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梯度建设为原则,构建了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智能测绘与空间规划专业群为优势专业群,以安装工程技术专业群、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群为骨干专业群,以其他相关专业组群为培育专业群的“新型城镇空间”规划建设与服务的一体两翼专业集群。
校园一角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建成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4个,校内实验室和仿真模拟实训室34个,其中校企合作大型实验室4个;建立了68个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坚持“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特色办学、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立足服务“四建、七业、三规”,聚焦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技术、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发展需求,依托学院办学特色,牵头组建成立了“甘肃省建筑职教集团”和“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职教集团”,成员涉及行业协会、高校、企业等217家单位,形成了政府指导、行业依托、强强联合、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十一
就业质量与去向
学院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与省内知名企业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多年来中建集团、中国中铁、中交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局、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化学工程建设、中煤建安集团、甘肃建投等多家央企或国企下属子公司选用了大批毕业生,许多已成长为企业技术型骨干人才,并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训建设。每年组织建筑相关企业开展招聘,岗位需求超7200人。
毕业生以“签定就业协议”为主要就业去向,以建筑相关行业为主要流向,薪酬水平在同等学历毕业生中具有明显优势。近五年来,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且就业质量逐年提高,为省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十二
普通专升本与继续教育
学院始终支持和鼓励毕业生进一步深造,分专业类别面向省属本科院校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升学考试。同时,对获得个人技能大赛竞赛奖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在读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我省招生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获得推荐免试升学的资格。2023年学院普通专升本上线人数102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2%。同时,学院积极开展长安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实现学生多渠道学历提升。
十三
职业技能与发展
(一)
职业技能证书
学院建有甘肃省第八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建筑业企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甘肃省建筑行业特种作业培训基地等,拥有兰州市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资质,我院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可优先考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详情见学院官网)
(二)
建筑类注册证书
我院毕业生所学专业知识及技能与实际工作的契合度较高,参加工作期限满后可考取建筑类注册证书,可全面提升个人综合能力,从而进入企业管理岗位。(详情见学院官网)
十四
奖励与助学
(一)
奖励政策
国家奖励政策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另外,学院还设立“华邦建投育才奖学金”、“领新科技育才奖学金”、“建苑检测育才奖学金”等多种企业奖学金;同时还设有“校长奖学金”、“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使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鼓励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宗旨。
(二)
其他助学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十五
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
学院网址:http://www.gcvtc.edu.cn
招生就业处邮箱:gsjyzjc@163.com
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
王老师 0931-2390242 18993100706
于老师 0931-2323374 18993113603
建筑工程系:
朱老师 0931-2393640 18993095305
交通工程系:
杨老师 0931-2393510 18919985805
建筑系:
何老师 0931-2393780 18919015986
建筑经济管理系:
黄老师 0931-2393870 18993067528
环境与市政工程系:
白老师 0931-2393830 18919903103
测绘地理信息系:
苏老师 0931-2401070 1891998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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