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jyc.lzmvc.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jyc.lzmvc.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普高招生录取)、五年一贯制转段录取、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五条 学院名称:中文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英文名称: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六条 学院代码:14594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院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校区及地址:学院现有两处校区——兰州新区主校区和兰州城关校区。城关校区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我院录取的各类考生均在新区主校区进行学习及生活。兰州新区主校区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兰州城关区校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389号
第十一条 住宿条件:学生均采用4人间,宿舍采用上床下桌带储物柜布局,使用公共卫生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第十五条 我院专科招生共有五种招生类型,按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含特殊类(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和普通类招生)、单考单招招生。最终招生类型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学院经教育部核准招生专业并下达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九条 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在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条件下,若本人服从调剂,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专业;若本人不服从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已经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第二十四条 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成绩由综合评价、笔试、获奖加分三部分构成(详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3年“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工作实施方案》)。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总分相同时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的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分别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第二十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按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综单科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理综单科成绩排序。
第二十七条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参加过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3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择优录取;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详见我院当年《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第二十八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专用章和院长签名后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毕业学院或市(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九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我院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学院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信息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第三十一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执行:
学费:4500元/年·生
住宿费:1100元/年·生
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届时将根据相关文件及批示予以收取。
第三十二条 依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第三十三条 凡志愿报考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邮政编码:730300
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
微信公众号:gs-lzmvc-dy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931-6515061
二级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财经商贸学院: 0931-6515311
城市建设学院: 0931-6515266
教育艺术学院: 0931-6515227
理工学院:0931-6515337
旅游航空学院: 0931-6515358
农林科技学院: 0931-6515159
卫生健康学院: 0931-6515203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3年4月23日
以上就是“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相关信息内容,祝愿所有高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成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