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工业企业(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8年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区)核工业系统的生产企业和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以下简称核工业企业)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招生。
2.考生须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通过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及新疆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审核。
(二)报名时间
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普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统一为2018年3月24日至4月3日。
(三)资格审查材料
1.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3.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出具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4.由核工业企业推荐单位出具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工作证明和身份证号(见附件5)。
5.考生与核工业企业职工(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若户口簿不能证实关系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核工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生资格审查的程序、公示情况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南华大学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6)。
以上材料请推荐部门统一寄送至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材料接收截止日期4月3日,未按材料截止日期报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殷志 0734-8282553。单位汇总电子报名材料发送工作邮箱zs@usc.edu.cn。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部门证明材料,即证明考生已经通过所在省(区)2018年高考报名审核。
2.报名的考生须与核工业企业沟通,达成定向就业意向,方可报名填写南华大学2018年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1)初审
由推荐考生报名的企业人事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报名企业单位纪委和南华大学纪委(0734-8281591)、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0734-8282553)电话,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通过初审。
(2)复审
推荐考生报名的企业负责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由企业人事部门汇总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资料。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寄送审查材料及发送电子版。
(3)公示
学校根据复审材料等,在4月7日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usc.edu.cn)向社会公示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取得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未经企业审核推荐,达成就业意向;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名办法
1.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月8—10日,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登陆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usc.edu.cn),点击核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期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2.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信息表的相关内容请参照《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选定)说明(附件4)。
3.确认信息
信息填写完成,请考生认真核查,再次确认信息,信息核对无误的,再提交报名信息。
(五)领取准考证
4月20日,考生到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大厅现场报名缴费确认,并领取《南华大学2018年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准考证》,具体报名事项安排将通过南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发布。
二、招生专业计划
面向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及新疆5省(区)计划招生,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外语语种为英语,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6个,具体为: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计划 |
湖南 |
四川 |
陕西 |
甘肃 |
新疆 |
10 |
35 |
10 |
30 |
5 |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理工 |
4 |
30 |
|||||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
理工 |
4 |
20 |
|||||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理工 |
4 |
10 |
|||||
矿物加工工程 |
理工 |
4 |
10 |
|||||
矿物资源工程 |
理工 |
4 |
10 |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工 |
4 |
10 |
注:此为分省预计划,最终计划以生源数量、质量确定。其中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专业单招班主要面向铀矿的提炼、开采、应用等研究方向。
三、考试命题、科目及时间
1.命题、制卷、评卷工作委托教育部认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考试科目命题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说明》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时量、分值分别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量(分钟) |
科目分值(分) |
语文 |
150 |
150 |
数学(理) |
120 |
150 |
外语 |
120 |
150 |
理科综合 |
150 |
300 |
各科文化成绩用卷面原始分呈现。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值为750分。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外语不测试听力。
3.考试地点、时间安排
南华大学2018年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4月21日 |
4月22日 |
考试地点 |
9:00—11:30 |
语文 |
理科综合 |
南华大学 |
15:00—17:00 |
数学 |
外语 |
南华大学 |
考试组织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严格考试和试卷保密管理。
四、录取工作
1.公布成绩
5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分省录取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学校招生办将考生成绩及定向就业单位与考生协议书、南华大学与考生协议书寄送各核工业企业。
2.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5月7日前,推荐考生的相关核工业企业(单位),将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与考生协议书、南华大学与考生协议书汇总寄送南华大学招生办。
3.录取
5月下旬,学校将已签订定向就业单位与考生协议书的单位(企业)所推荐的线上考生信息报生源省(区)招办审核,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4.录取专业
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一旦录取专业确定后,不得再更改专业。
五、培养和就业
学校根据核工业企业(单位)的需求,结合学生自身的特点,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后按该生定向就业协议单位派遣就业,该生和就业协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六、工作要求
1.单独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考试,请各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核工业企业(单位)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报名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报名工作人员或考生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4.推荐考生的相关核工业企业(单位),须高度重视核类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未按工作时限报送材料的考生,学校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办理录取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殷志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咨询电话:0734-8282553、8282711
传 真:0734-8282553 电邮:zs@u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