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97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制:三年
7.办学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41号
二、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
三、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实行平等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报考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3.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5. 男女比例:不限。
6. 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7.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 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 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进行电子注册。
五、 收费标准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1〕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农业类专业(专业代码以51开头)4500元/年/人,其他专业5000元/年/人。
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在800-1200元/年/人之间。
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8年新生入学须知,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六、 奖学、助学办法
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也自行设立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2.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御寒补助、勤工助学等,可参看学院招生简章。
3.根据社会捐助资金、企业设立奖助学金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
七、 招生计划
1.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
2.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2018年招生计划表为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2990071(传真)/2295193
举报电话:0877-2990809
邮编:653106
网址:http://www.yxnzy.net/
E_mail:yxnzyzjc@163.com
九、 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 本章程解释权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