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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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5923万平方米(约合833.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3.2;专任教师48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6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386.0元;图书57.7万册,生均图书86.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方面内容,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省外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2.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商务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

为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学费(元/年/生)

1

520602

矿物加工技术

3

4

理工

4500

2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4

理工

4500

3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

理工

4500

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

理工

4500

5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

理工

4500

6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4

理工、文史

4500

7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4

理工

4500

8

570102

化工生物技术

3

4

理工

4500

9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

4

理工

4500

1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4

理工

4500

11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

理工、文史

6900

12

610212

移动应用开发

3

4

理工、文史

6900

13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4

理工、文史

6900

14

630302

会计

3

4

理工、文史

4000

15

630701

市场营销

3

4

文史

4000

16

640101

旅游管理

3

4

文史

5000

17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4

艺文

4500

18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4

文史

4500

19

670203

应用英语(商务翻译)

3

4

理工、文史

4000

20

600405

空中乘务

3

4

理工、文史

4500

21

670208

应用韩语

3

4

理工、文史

4000

22

670301

文秘

3

4

文史

4000

23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

3

4

理工、文史

4000

24

670103K

小学教育(师范)

3

4

文史

3000

25

670104K

语文教育(师范)

3

4

文史

3000

26

670105K

数学教育(师范)

3

4

理工

3000

27

670106K

英语教育(师范)

3

4

理工、文史

3500

28

670107K

物理教育(师范)

3

4

理工

3000

29

670108K

化学教育(师范)

3

4

理工

3000

30

670109K

生物教育(师范)

3

4

理工

3000

31

670110K

历史教育(师范)

3

4

文史

3000

32

670112K

音乐教育(师范)

3

4

艺术(文)

4100

33

670113K

美术教育(师范)

3

4

艺术(文)

4100

34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

3

4

中职升学

4000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及程序: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元/生、2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无论是贫困生认定工作还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完全按照个人申请——系(部)评选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校范围公示——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查——发放到学生本人——抽查跟踪矫正、引导等环环相扣、严密严格的规定程序。

   六、录取原则

   1.按120%调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为105%。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音乐教育专业在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和录取:必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 “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成绩、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

中职升高职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执行。

6.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教育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

美术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2+专业加试成绩。

综合分相同按艺术成绩录取。如再相同参考语文、外语成绩。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58

传    真:0421-6681668

网    址:http://www.cysz.com.cn

E-mail:mengqq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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