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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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722.5平方米(约合226.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生师比9.9;专任教师32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2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780.3元;图书16.0万册,生均图书48.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能型人才需求。

(2)充分考虑我校办学实际,包括师资、实习、实训条件等培养能力。

(3)充分考虑以往各专业在各地区招生情况以及各专业就业质量。

(4)综合考虑我校专业平衡,有利我校稳健发展。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学费(元/年/生)

授予学位门类

1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3—5

文理兼招

4800


2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3

560103

数控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4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3—5

文理兼招

4800


5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6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7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混合动力汽车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8

60021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9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0

530301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1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2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3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5

610204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6

610301

通信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7

610305

电信服务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8

630302

会计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9

630701

市场营销

3

3—5

文理兼招

4800


20

630903

物流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8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     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志愿优先设定分数级差(2分)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分数相同的,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录取;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录取。

6、中职升高职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中职升高职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分数情况,在达到省规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中按各科成绩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在各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分数(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30333     024-72230555

传    真:024-72230555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gczyxy.com

E-Mail  :lngczy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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