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学院代码:12890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段文美(院长)
二、组织机构
1、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
2、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招生工作。
3、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市生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依据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考招生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英语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次录取。若考生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美术)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三二”转段升学
转段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5﹞2号)文件要求,与协议学校共同制定《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1、会计、会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学费标准5200元/学年
2、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
3、其他专业学费标准4000元/学年
4、公寓费:400元/学年、600元/学年、800元/学年三个档次。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费,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五、其他
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3、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录取结果报学院纪检监察室备案。
六、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xcmvc.com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31
监督电话:0350-2361022
咨询电话:0351-7975119 0351-797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