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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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阳泉市漾泉大街9号

邮政编码:0450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4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省教育厅。原与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后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山西工程技术学院,阳泉职业技术学院从中剥离。2014年9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的新校区建设项目,并开始建设。2015年7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划归阳泉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比例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各专业以专业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我院按其要求执行。  

3.对口升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各专业录取时要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条  学生全部完成学业后,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签发人:院长  曹学仁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考试中心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依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精神,学院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学费均为4000元/学年,住宿费均为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学院将逐步建设完善的资助体系。开通资助服务热线,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置“绿色通道”;认真组织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工作;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立校内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山西省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山西省毕业生创业补贴等各级各类资助补贴,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每月公休4天,正常节假日福利。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阳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各招生省份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各省政策规定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353-5617700  2033273 4280501

网址:http://www.yqzyjsxy.cn/

附件1: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数控技术

4000元/学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00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00元/学年


护理

4000元/学年


药学

4000元/学年


会计

4000元/学年


电子商务

4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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