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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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四川警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四川警察学院 (学院代码:12212)

   二、办学性质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层次

    大学本科,学制4年;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

   四、学院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提前批(公安类专业)

    1.四川户籍的普通高考考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3.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婚;

    4.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和心理健康标准;

    注: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的标准及要求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安排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二)本科第二批(法学专业)

    1.普通高考考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

    4.我院整体实行警务化管理。建议身体有残疾以及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注:我院所有专业只开设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六、录取规定

    (一)各录取批次专业及招收比例

    1.提前批本科专业为: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专业女生招收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2.本科第二批专业为:法学。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二)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平等、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收费标准

    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1200元/学年。

   八、奖励与资助

    (一)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还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项。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以及“绿色通道”等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除后顾之忧,保障顺利完成学业。

   九、监督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和负责招生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要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有资格选择录取职位,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就业。

   十一、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830-3108557(兼传真)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scjy_zsb @163.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学校官网:http://www.scpolicec.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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