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办学属性和层次: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81号)批准设立,由西南财经大学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及教育部26号令要求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1.2办学地址: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园兴西街2号;
成都校区:
东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龙港路399号,
西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航天路29号;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1.3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1.4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要求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我校本、专科录取调档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原则上均按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原则上均按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
3、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序(志愿清)进行录取,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录取规则遵从当地规定。
4、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制定的加分政策。
5、2018年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可调整专业,各专业无人数限制,不考试,不额外收取换专业费用(艺术类专业、护理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均不能互换)。
6、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同意,调减生源不足地区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较好的地区;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相应省级教育厅、考试院核准后实施。
7、收费标准: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并在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8、奖学金和助学金办法:参看学校官网招生录取页面“奖/助学金一览表”。
9、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外语语种:除法语专业外,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11、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我校学士学位证书。
12、本科招生专业: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体育经济与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采购管理,旅游管理,农村区域发展,质量管理工程,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法语,艺术教育,社会工作,健康服务与管理,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13、专科招生专业: 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税务,统计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证券与期货,金融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移动应用开发,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安全与管理,嵌入式技术与应用,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护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4、本科考生录取后可选择就读“本硕连读双文凭国际班”,学生毕业后将获得我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文凭和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本科(硕士)文凭,符合授位条件者,还将获得我校学士学位证书;专科考生录取后可选择就读“专升本双文凭国际班”,学生毕业后将获得我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文凭和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本科(硕士)文凭。
1.5联系方式
电话:(028)83297966
网址:www.tfswufe.edu.cn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龙港路399号 10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