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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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4004

办学属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崇庆南路230号(成都校区)

    四川省绵竹市齐天镇学子路90号(绵竹校区)

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一、学院的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规则

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5%以内)。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3、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后,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4、学院认定2018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5、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编导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三、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四、奖、助、贷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院有关规定。

五、收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按省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他代收费按学院公示并发放的入学须知内通知的标准执行。

六、联系电话:028-82312000(兼传真)   028-82386271

    全国统一官方咨询QQ:800057153       

手机官网:http://m.svccc.net

    学院网址:http://www.svccc.net    

    微 信 号:SCWHCM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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