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全称:西安体育学院
学 校 代 码:10727
校 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层 次:本科
办 学 类 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 习 形 式:全日制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学校简介
西安体育学院创建于1954 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6所本科体育院校之一,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
学院现有本部、沣峪校区、鄠邑校区等三个校区;专职教师578人:其中正高级72人,副高级162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90人,具有博士学位67人,具有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专家学者5人;硕士生导师134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共有 2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教、艺、理、管、文、经、医7个学科门类;拥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民族传统体育、表演、应用心理学等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专业为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运动训练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为陕西省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学院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拥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开始与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2012年获批教育部西安体育学院与上海体育学院东西部对口支援院校。
学院重视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日本、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 20 多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等 30 所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关系和协作关系,加快了学院办学的国际化进程,扩大了国际影响。
一、 招生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康复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相关专业招生的要求规定。
三、体育类统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投档。
(二)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的办法,即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排序录取,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时,按第二志愿专业排序由高分向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休闲体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等四个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在按招生计划1:1投档和录取的省份中,当出现某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在生源许可情况下,只针对不满额专业继续投档录取,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六)足球学院体育教育(足球)专业录取原则
陕西省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足球专项测试的专业成绩合格者,可报考我院体育教育(足球)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照足球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足球专项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艺术类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投档。
(二)对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陕西省考生按照省招办相关文件进行录取)。
(三)若参加我院校考的生源不足需征集志愿时,我院可使用该省省级专业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四)在按招生计划1:1投档和录取的省份中,当出现某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在生源许可情况下,只针对不满额专业继续投档录取,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五、文史、理工类考生报考的相关专业录取原则
应用心理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排序,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时,按第二志愿专业排序由高分向低分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综合评价,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按招生计划1:1投档和录取的省份中,当出现某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在生源许可情况下,只针对不满额专业继续投档录取,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一)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级运动等级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下延30分,运动健将等级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下延5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照考生网上报名前我院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以及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如因报考人数或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人数不足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首轮录取个别专项计划未完成时,所有剩余计划(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剩余计划)进行第二轮录取,按照分项目计划表第二轮录取项目排序和补充计划投放数,依次循环录取(如项目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该项目直接跳过),直至计划录取满额;
(三)如按文体综合成绩录取至某专项招生计划最后一位次时,出现多名考生文体综合分同分,将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则将第一轮生源不足的专项招生计划优先调整至本专项,用于录取同分考生。
(四)如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一志愿总人数少于计划数时,则启动二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省物价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收费);新闻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3500元/年;应用心理学、康复治疗学4500元/年;舞蹈学9000元/年;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11000元/年。
(二)住宿费:650元—1200元/年(根据新生公寓住宿条件收费)。
(三)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有以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体育学院。
九、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9-88409422 (咨询热线)
网址:www.xaipe.edu.cn 电子邮箱:zsb@xaipe.edu.cn
邮编:710068
十一、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