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简称:西飞工学院),报考代码8114。学院建于1979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布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01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国标代码:50990。学院开设有飞行器制造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等20多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三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获得相关工种职业资格评价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飞工学院招生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副院长、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成员包括招生就业组、教学管理组、学生管理组、教务管理组、财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
第六条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实行分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且分数线达到陕西省高职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代码为8114,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及高考成绩和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专业。
第十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第六章 收费、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按照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详见学院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资助政策: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或困难补助;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①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3%,具体名额以国家当年分配名额为准。标准: 2500元~3500元/人·年;
②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比例达25%以上。标准:200元/人·学期
第七章附 则
第十五条 学院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12号;邮编:71008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9-86845948;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