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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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招生章程

 

全国代码:13754

高校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批次: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一、学校简介: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坐落在扬州市扬子津科教园区,校园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学术氛围浓郁,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是苏中地区最大的工科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扬州地区唯一一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在校生1万余名,其中留学生近400名,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培养以三年制为主的全日制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与扬州大学、盐城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高校合作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与盐城工学院合作开展“4+0”高职本科联合培养。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以及基础科学部、社会科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等11个院(部)。学校共设置41个专业,以石油化工和建筑类(含核电建筑)专业为特色,机械、汽车、电气、信息、经管、艺术类专业相互结合、协调发展。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始终秉持“服务学生,成就学生”的育人理念,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核建、中国兵器、上汽大众、江淮汽车、苏宁电器等大型国有企业保持着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毕业生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诚以求真、行以致远。学校将继续秉承“厚德强能、笃学创新”的校训,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以培养适应石油化工行业、核电建设行业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奋力开启特色鲜明、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新征程,为实现“两聚一高”、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严格按照考生投档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如总分相同,将依次根据考生语数总分、数学分、英语分及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4、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等相关规定。

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其它说明:

1、奖贷助学:学校设有国家、省政府、企业和学校专项奖学金,金额500---8000元不等;同时还设有助学金、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各种帮扶措施。

2、学费标准:普通文科类4700元/年;普通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3、毕业就业: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4、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有关招生信息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ypi.edu.cn/)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5、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400-860-1392,0514-87433178、87433188       

咨询QQ:4008601392

学校网址:http//www.ypi.edu.cn             

招生网址:http://zjc.ypi.edu.cn/

6、本章程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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