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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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前江路1号(少荃湖校区);合肥市梅山路103号(梅山路校区);合肥市史河路45号(史河路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及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按照“专业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将依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对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4.对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同等看待。

5.注意事项:

(1)鉴于我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无其它语种教学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2)体检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习的特殊性,建议有身体残疾、传染性疾病者不宜报考我校医药类各专业,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六、颁发证书:安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以我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129059
邮编:230012
网址:www.ahtcm.edu.cn

九、其他须知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学校设立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的部门。申诉电话:0551-68129047。
2.录取结果:由所在招生的省(市)招办统一公布,学校也在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3.本校在校外无分校和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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