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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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218号(南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职教城学府路1号(北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体检合格,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艺术类考生通过专业测试后,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

六、颁发证书: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64380133、6385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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