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8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8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18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2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2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三、国家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8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8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2分。
四、地方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8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3分。
五、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71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22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08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六、体育类(理工)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52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83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42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七、艺术类(文史)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24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9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艺术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49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八、艺术类(理工)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1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6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艺术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16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九、说明
1.上述所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所有填报志愿资格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资格控制线。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统考成绩总分与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2.划线原则: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10%划定;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00%划定。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是指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资格控制线。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如生源不足,在征集志愿时,依据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计划,对最低录取资格线进行适当调整。
4.报考体育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须达到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达到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体育专业(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为71分,理工类为70分;第四批高职(专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5.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为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艺术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舞蹈学类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50%划定;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50%划定;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参考去年仍按照200分划定。
十、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
今年录取工作将从7月7日开始。
1.第一次集中填报时间为6月23日下午16:00至6月27日18:00截止。填报批次为艺术和体育专业本科批次(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和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本科和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志愿。
2.第二次集中填报时间为8月1日8:00至8月4日18:00截止。填报批次为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含艺术和体育专业)和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 (含艺术和体育专业) 志愿。
3.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