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已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全日制高职新生。
二、新生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
三、新生奖学金的获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授予新生特等奖学金
考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浙江省普高考生报考我校且成绩列录取新生中前3名的考生;浙江省单独招生各大类列浙江省排名前3名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浙江省普高艺术类列录取新生中第1名的考生;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浙江省外高考成绩(按投档成绩计算)列我校在该省录取批次的前一批次,且成绩超过该批次100分以上的考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授予新生一等奖学金
考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浙江省普高考生报
考我校且成绩列录取新生中前10名的考生;浙江省单独招生各大类列浙江省排名前20名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浙江省普高艺术类列录取新生中前3名的考生;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浙江省外高考成绩(按投档成绩计算)列我校在该省录取批次的前一批次,且成绩超过该批次80分以上的考生。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授予新生二等奖学金
考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浙江省普高考生报考我校且成绩列录取新生中前30名的考生;浙江省单独招生各大类列浙江省排名前50名的考生;浙江省普高艺术类列录取新生中前8名的考生;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浙江省外高考成绩(按投档成绩计算)列我校在该省录取批次的前一批次,且成绩超过该批次50分以上的考生。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授予新生三等奖学金
考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浙江省普高考生报考我校且成绩列录取新生中前60名的考生;浙江省单独招生各大类列浙江省排名前100名的考生;浙江省普高艺术类列录取新生中前15名的考生;浙江省外高考成绩(按投档成绩计算)列我校在该省录取批次的前一批次,且成绩超过该批次20分以上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