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2018年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使用办法。
1.预留计划数量
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我校2018年预留计划45个已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优先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相对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3. 预留计划使用的审批程序
由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提出投放指标,向学校普通本、专科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填写《招生计划调整单》,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向省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如遇教育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政策调整,则由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按新要求执行。
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