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列两个表。
2.本计划不含保送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对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港澳台侨招生计划和预留计划。
3.表中的“文”、“理”、“综”分别指文史类、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不分文理。
4.普通类中大类招生包含的专业如下: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3个专业;
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2个专业;
工商管理类(商学院)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3个专业;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含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3个专业;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3个专业;
政治学类含外交学、国际政治2个专业;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4个专业;
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学3个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3个专业;
5.普通类中含方向的专业为:
英语专业含英美文学、高级翻译、文化与传播、国际会展与旅游、语言学、语言信息管理6个方向;
商务英语专业含国际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法4个方向;
物流管理专业含国际采购、国际物流与运输2个方向;
法学专业含法律、国际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4个方向;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方向为金融数学与精算;
教育学、英语(师范类)专业的方向为英语教育。
6.湖南计划包含“国家专项计划”10名;云南计划包含“国家专项计划”20名;广东计划包括“地方专项计划”130名。专项计划的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见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7.山西、贵州各有协作计划2个,安徽、江西、河南、广西、四川、云南各有协作计划1个。
8.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