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0号)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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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0号)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 本科一批

  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13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10:30后不允许新填志愿。 

  2. 9:00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将在7月13日8:30发布。

  四、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 考生应认真阅读《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网上查阅高校招生章程,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码。院校招生计划有变化的,要以“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的相关公告为准。填报系统提供的招生章程链接仅供参考,若发现不一致,应以院校发布的相关内容为准。

  2. 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网址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

  3. 考生在网上首次填加志愿后,除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外,都可以不断实时查看到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若出现平行分,填报系统还同时显示相应名次含本人在内的平行分人数。第一专业排名只为其投档分在当前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可实时查看所报院校当前投档线。

  在考生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通过查阅最近一次公布的阶段性统计信息,还可以参考选择要修改到哪所院校或专业。

  4. 打印确认信息表

  考生在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填报系统中记录的志愿信息为准。  

  5. 公布最终统计结果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投档,院校按公布的章程进行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标有 “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的,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且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对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取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汉考三级70%,下同)、文科数学进行排序,按序录取;对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按序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网上征集志愿。

  六、注意事项  

  1. 获得本批次所在院校自主选拔(含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以下统一简称为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欲报考相应的特殊类型招生,必须选择特殊类型招生填报志愿入口,且仅能填报自治区公布的(“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的“本科一批特殊类型招生计划一览表”)并由所报考院校认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否则,造成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本科提前A批列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院校不再在本批次安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若考生选择一般统考生填报志愿入口填报志愿,则视为放弃当前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

  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的考生不参与一般统考生的排名统计,对其单独投档,院校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

  2. 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报考有特定生源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未对生源条件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3. 填报志愿期间,如遇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相关专业要求等,将在填报志愿系统或在“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公布。因此,提醒考生注意,要使用浏览器刷新功能经常查看最新发布的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投档后,根据生源情况,院校可能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在公布的相应招生规模基础上追加招生计划。此类招生计划变更以院校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的实施结果为准,不再进行专门发布。

  4. 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不承认加分的院校,上一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的考生不得填报。

  5.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6.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相关公示名单之列),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若所填报院校的考生中有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则在相应院校排名信息中显示该院校当前投档线上这些考生的人数。在此情况下,考生看到的排名顺序可能与实际的录取顺序不一致。

  7. 高考报名时签订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填报志愿。 

  8. 未尽事宜按《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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