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7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报考我校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面试工作在我校集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7月15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音乐学专业面试设音乐楼;美术学专业面试设逸夫美术楼。
面试由我校和市州教育(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市州教育(体)局负责组织本市州的面试考生赴我校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市州教育(体)局通知县市区教育(体)局,县市区教育(体)局再通知有关考生。我校同时在招生信息网(http://zs.hynu.cn)公布。
二、面试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面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2个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
(一)音乐学专业
1.面试项目、分值及时量
序号 |
面试项目 |
分值 |
面试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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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主科 (任报一项) |
声乐 |
60分 |
不超过5分钟 |
钢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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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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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
② |
音高模唱(含旋律片断) |
20分 |
不超过2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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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节奏模击 |
20分 |
2.面试要求
(1)器乐考生(除钢琴外)一律自备乐器;
(2)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音频文件(含播放器);
(3)舞蹈考生需自备音频文件(含播放器);
(4)考生可自备服装,但不要求带妆表演。
3.评分方式
面试专家综合考生的作品展示能力、视唱能力、旋律与节奏模仿能力,从考生的音乐发展潜质、音乐风格的把握、作品的完整性以及技术把握的准确性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二)美术学专业
1.面试内容:素描静物写生(瓶罐、蔬菜、水果、衬布)。
2.面试方法:考生按要求当场作画,时量为120分钟。
3.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构图占20%,比例结构占40%,素描关系占40%。
4.要求:
(1)用8开素描纸作画,素描纸由我校统一提供,素描画具考生自带;
(2)考生信息填写于右下角,收卷后监考老师进行“两折一订”。
三、其他有关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考生户籍所在地市州教育(体)局审核盖章;准考证由我校提供模板,县市区教育(体)局盖章后发放给考生。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准考证和《考生面试记载表》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0734-848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