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科类 |
投档最低分 |
1 |
0745 |
佳木斯大学 |
体育理 |
124.30828067 |
2 |
1278 |
沈阳体育学院 |
体育文 |
130.60753100 |
3 |
1278 |
沈阳体育学院 |
体育理 |
125.20789075 |
说明:体育类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