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征集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20日17时至7月22日16时。
二、本征集计划是本科一批和地方专项计划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的学校缺额和新增计划。学校在二志愿录取时,如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有降分录取的可能,低于相应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计划,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三、地方专项计划,是河北省属高校面向农村考生招生的专项计划,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且已公示的考生可填报,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录取工作在本科一批二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既可填报本科一批二志愿,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
四、志愿征集时,操作要求和集中志愿填报时要求一致,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认真阅读《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须知》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志愿填报。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保存,最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并保存成功的志愿为准。
五、请考生高度重视登录密码的保管,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以防被他人篡改志愿,影响录取。遗忘密码的考生可在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特别提醒:本征集计划只包括计划性质、科类、批次、代号、学校(专业及专业方向)名称及计划数,各专业的其他内容(如:学制、学费、单科成绩要求及备注等)详见《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理)》和学校招生简章。填报前,请考生务必进行对照参考,并关注本次新注明的要求,详情可向招生院校咨询。
附:二志愿征集计划
1. 本科一批-文史
2. 本科一批-理工
3. 地方专项-文史
4. 地方专项-理工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7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