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征集,现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省内专项计划和第二批本科(含定向)计划尚有缺额。现予集中公布,并就再次征集志愿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填报。
一、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省内专项计划(生态专项、藏区专项藏文班)降15分征集,征集生源范围扩大到全省,具体专业计划及填报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省内藏区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计划是面向六州定向计划,征集生源范围扩大到全省,考生入校后,根据六州剩余计划数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须依次与计划所属州签订协议。
三、为了有效完成专业计划,对提前单独录取本科(青海师范大学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专业)、第二批本科批次有关院校计划实行降分征集志愿,具体降分征集院校名单、专业计划和填报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
四、原面向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定向招生的院校计划征集范围扩大至全省生源,其中,山东农业大学、常州工学院专业计划实行降分征集。具体院校专业、填报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五、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8月1日22:00—3日9:00
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此次征集志愿的填报,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填报或未按要求提交志愿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六、征集志愿填报方法
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在分流页面选择“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入“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通过输入考生号或准考证号及前期填报志愿时最后一次修改的密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计划及有关专业招生说明进行填报。同时详细了解各院校的办学信息、各专业收费标准,并及时上网查询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避免误报。
七、征集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提前单独录取本科批次:考生可填报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且必须填写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未选择的均视为不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二)提前单独录取本科(定向)批次:考生可填报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且必须填写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未选择的均视为不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三)第二批本科批次:考生可填报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且必须填写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未选择的均视为不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四)第二批本科(定向)招生计划:考生可填报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且必须填写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未选择的均视为不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上述四个批次志愿征集中均设置同批次院校调剂志愿,考生在院校志愿填报结束后,须选择是否服从同批次院校调剂,未选择的均视为不服从同批次院校调剂。
(五)本次志愿征集期间,考生有9次志愿提交机会。征集志愿正式投档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档申请,请考生认真查阅征集志愿计划内容后慎重填报。
(六)请考生高度重视登录密码及志愿提交密码的保管,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以防被他人篡改志愿,影响录取。遗忘登录密码的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登录页面进行密码重置操作。遗忘志愿提交密码(刮刮卡密码)的考生可前往考区招办申请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1.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省内专项计划及第二批本科(含定向)批次录取院校征集志愿专业计划
2.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含定向)批次第二次志愿征集排序成绩一分一段统计表(普通班、藏文班、民族班)
3.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含定向)批次第二次志愿征集排序成绩一分一段统计表(艺术类)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