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第二批B段文史类、理工农医类院校(专业)在我省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院校专业备注和本须知中如无特殊说明,录取政策及办法不变。
二、截止至8月3日10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三、考生只能填报本次所公布的院校和专业,填报其它院校和专业无效。本批次征集志愿文史类、理工农医类各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有6个专业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期间,考生原所报第二批B段志愿无效。
四、考生应在8月3日14—18时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或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网上志愿填报入口,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如遗忘密码,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五、在本次征集计划中,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有调整,具体调整后分数详见院校专业备注。
六、在本次征集计划中,文史类内蒙古财经大学,理工类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各专业为蒙生交换培养计划,将视考生报考情况降分录取,院校专业备注中不再作降分说明。
七、考生要严格按本须知和有关院校、专业备注中的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八、考生要密切关注其它批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以及公布的重要招生信息。
特别提醒:随着录取结果的陆续公布,各高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一些不法分子有可能借机开始诈骗活动。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不要把考生成绩、志愿等信息透露给他人,不要相信所谓的通过内部指标、计划外、新生未报到等借口进行补录的谎言;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的权威发布渠道,查询了解招生有关政策,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录取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有关录取信息,谨防混淆办学类型的其他入学通知书或虚假入学通知书的蒙骗。教育部规定,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普通高校招生均属违法行为,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学生,不能通过入学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六不准”要求,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六个严禁”、“五个一律”规定,严肃处理各种招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