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祝贺你成为长安大学兴华学院的一名新同学,全院师生欢迎你的到来!为方便你顺利入学,请了解以下事项,做好入学准备。
1、报到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2、报到时须持以下资料: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高考纸质档案和8张一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专业)。
3、高考纸质档案提取,由新生个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
4、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注明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请假原因及本人和家长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请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1、新生党、团员须自带组织关系相关材料来校报到。
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所在地县(区)以上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党委”。在转接组织关系时,须携带加盖公章且已密封的本人入党档案,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集交学院党委。党组织关系须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办理完转接手续,过后不再办理。
3、团员须自带原中学团委转出的加盖公章密封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接转手续。
4、党、团关系转接的相关材料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1、根据西安市户籍新政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新生如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可在入学后统一在辅导员处登记办理。
3、西安市十区(碑林、新城、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闫良、长安、临潼、高陵)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农业户口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郊县新生办理落户按第2条办理。
1、学费:文法财经类17000元/人/年,理工类19000元/人/年;
2、住宿费: 八人间2300元/人/年,六人间3100 元/人/年,学生可自愿选择住宿标准;
3、代办费:1223元/人·学年,包含教材费、保险费、军装费、体检及防疫接种费;
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联〔2008〕168号)及《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陕质监联〔2018〕7号)的要求,我校已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教育厅审查合格的企业订购了学生床上用品,请新生放心购买。自愿购买公寓用品(被子(厚)、被子(薄)、褥子、床单、被套、枕巾、枕套、枕芯各一个)者需另行缴费,420元/套。
5、交费方式:
(1)、受理现金及银联卡(不含信用卡)
(2)、直接向学院账户汇款交费 户名: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账户:7251810182600024616
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电子城支行
截止汇款日期:2018年8月27日,汇款时请备注姓名、录取专业。
1、为明确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学院有关规定,需由学院、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签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管理与自律责任书》(一式三份)。请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后,在入学报到时交报到注册处。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每生随寄一份《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落实有关事项,入学后交班级辅导员。
3、新生在来校途中和报到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勿将行李和费用等交于他人代管、代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区县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于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每个新生都能按时、顺利入学。
5、新生报到期间,我院在西安火车站设有临时接待站,报到新生可乘接站车到校。
6.来校路线:火车站乘40路终点站下车即到,或乘308路、604路、300路终点站站下车即到,或乘地铁三号线丈八北路站出站向西1000米即到。
希望以上介绍能给你的顺利入学带来便利,如需帮助,请和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9-88751800,88751245,8875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