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现将《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19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各有关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各地要通过中学、当地主要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考试报名政策,将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周知考生,并继续加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政策的宣传,确保考生知晓相关招生政策。要严格按规定组织高考报名各项工作,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尤其是报考资格、加分资格以及户籍所在地等信息的核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1月14日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录取。
二、报名办法
报考2019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均须参加报名。
(一)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网上输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4日。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7日至12月30日。
(二)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间要求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2.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省统考仍按往年办法分为8类,即: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其中,报考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含素描、速写、色彩其中两个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参加艺术、体育术科考试”栏目中选择相应的考试选项(艺术术科可多选。其中,报考统考音乐的考生,还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现场确认后不得再作更改。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择的声乐唱法和乐器相一致)。勾选了“统考美术”“统考音乐”的考生,视同已办理美术、音乐的专业省统考网上报名。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均在高考报考点所属的设区市参加专业考试(义乌市考生在义乌市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专业省统考和各专业校考的考生,还须按有关报考简章(省统考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校考请咨询相关高校)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报考证另行办理报考手续。
4.报考体育类专业、体育特招生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术科考试和全省特招生专项测试。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报名信息表“参加艺术、体育术科考试”栏中选择“统考体育”;体育类考生如果报考体育特招生,还须在参加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栏目选择“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专项测试的信息。
5.报考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考生在参加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栏目选择“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专项测试的信息。
6.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
7.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三)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所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2.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及本人报考类型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考体育特招生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证明;(2)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
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有关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4.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各考试项目的费用。
5.体育术科考试、体育特招生和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的《专项测试准考证》在测试前一周内向考生发放。
6.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7.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指导考生认真核实本人所填报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码等各项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其他事项
(一)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规定执行。
(二)考生体检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三)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四)外语及选考科目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考次号。
(五)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面试具体组织办法另行发文。
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的规定执行。
(六)政策加分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执行,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并须经省地校三级公示。
(七)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附件2 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doc
1.考生号:14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2.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3.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4.毕业类别:0-普通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5.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高中)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它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6.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我省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城乡一体户籍)区域内考生,按本人户籍制度改革前的户籍性质填报。
7.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8.民族:本人身份证上标注的民族。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9.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10.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1.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12.户口所在县市: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内地新疆、西藏、青海班学生:属于内地新疆、西藏、青海班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14.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请在本栏“□”内打“√”。少年班考生不得
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录取。
15.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16.高中学籍辅号:是普通高中学籍系统的12位号码,如果是外省中学的号码,请填写12个“9”,非普通中学的考生填写12个“0”。
17.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
18.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选择。
19.高考外语语种: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参加高校招生英语面试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20.参加艺术、体育术科考试:部分招生学校专业有术科的要求,填报的考生需要提前参加术科测试,术科有省统考艺术(分美术、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8项)、校考艺术、省统考体育共10项。考生可在其中选择一项或多项(艺术术科可多选),艺术、体育的术科考试不可以兼报。
21.符合体育特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术科专项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相应栏目“□”内打“√”,并选择填写测试项目名称。
22.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23.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24.“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补充信息”栏:仅限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填写,其他考生不用填写。
25.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考生按《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填写。
26.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请选择相应项目名称。
27.勾选统考音乐的考生必须选择一种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参加考试的项目须与报名时选择的项目相一致。声乐唱法分为:美声、民声、流行(通俗)、其他。乐器分为:钢琴;键盘类乐器[含手风琴、电子琴];民族管乐(含竹笛、唢呐、笙);民族弦乐(含二胡、板胡);民族弹拨乐(含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箜篌);民族打击乐(含排鼓、大鼓、板鼓);西洋弦乐(含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西洋木管(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西洋铜管(含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含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现代器乐与打击乐[含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电贝司)、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爵士鼓(架子鼓)];其他乐器。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7日至12月30日。
(二)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和兵役机关审核同意报考试点招生院校的退役士兵,其报名同时进行。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类别: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 (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 (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 (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专业考试代码为7)。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职业技能考试。
“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只招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优秀毕业生,均不组织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考试。
3.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
4.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三)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现场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
(1)本省户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中,退役士兵还需交验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核发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
(2)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有关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4.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各考试项目的费用。
5.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6.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7.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指导考生认真核实本人所填报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码等各项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执行,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并须经省地校三级公示。
附件4 2019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doc
1.考生号:14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如已参加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的,可直接使用当时的考生号。 2.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3.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4.毕业类别: 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5.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不存在,应选择“其他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6.民族:本人身份证上标注的民族。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7.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8.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
|
9.户口所在县市: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0.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11.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2.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
|
1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内地新疆、西藏、青海班学生:属于内地新疆、西藏、青海班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
|
14.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
|
15.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 |
|
16.报考类别: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 |
|
17.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1:如果参加过该考试并合格的,请在本栏“□”内打“√”,同时要注明考试年月。 18.艺术类考生专业选择栏:仅由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选填这五项中的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目上打“√”。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如已参加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的,则进行默认的相同选择。 |
|
19.其他类考生专业选择栏:仅由报考其他类的考生选填这六项中的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目上打“√”。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其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经审核合格的退役士兵,其它考生不能报考。如已参加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的,则进行默认的相同选择。 |
|
20.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21.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22.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考生按《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填写。 23.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请选择相应项目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