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成都体育学院球类训练馆前报到,领取《体育考生手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考生报到时要主动关注四川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实时公布考试相关信息、通知,提供考生自助查询径赛考试成绩通道。
三、体考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试时间安排,提前找到检录地点,各项考试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在指定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检录候考,进行指纹检测。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其成绩记为零分。考生因伤、因病不能坚持考试或缺考、误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其体考成绩按已考项目成绩计算。
四、各项目检录地点请考生仔细查看“体考场地示意图”,若临时改变考试时间、地点,考点将及时通过四川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和现场的电子大屏幕、广播或张贴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
五、身体素质考试的技术要求:
1、100米跑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项目要求执行,即每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考生给予警告,如果再次发生起跑犯规,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跑鞋鞋钉规定:直径4mm.长度9mm(考点设有换钉服务)。
2、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取最好的一次成绩为考试决定成绩(不能穿钉鞋和带有胶钉的足球鞋进行考试,第一跳不能有预跳,起跳线到沙坑前沿距离为女子5米、男子6.5米)。
3、原地推铅球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取最好一次成绩为考试决定成绩(预备姿势必须双脚着地,不得有滑步动作)。
4、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三级跳远三项考试按分组安排候考检录,详见《体育考生手册》,请考生注意分组,务必把握好考试时间,防止误考。田径径赛项目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田赛项目考试使用电子测距,成绩计算按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六、根据川招委(2014)56号文件规定,专项考试除田径、游泳外,其余专项考试成绩在34分(含34分)以上者,由考点组织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考试成绩无效。复试时间:第一批4月11、12日,第二批4月16、17日,各项目具体复试时间由各专项考组另行通知。
七、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他人考试,严禁代考。为加强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考场设有专门的纪监组,每项考试派有纪监员,负责对考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为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在成都体育学院第一教学楼大厅设有举报箱,并设有举报电话(028)85094470,欢迎考生及家长监督。
八、考试期间,为方便考生,考场设有咨询处、医务点及饮食服务处。
九、为加强考点管理,学院大门实行定时开关制。西校门:24小时都开门;东校门:早上6∶00开门,晚上20∶00关门。
十、专业考试期间,正值春季肠道疾病的高发期,请各位考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注意食品卫生以及交通、财务、人身安全,以免影响考试。
十一、专业考试期间,原则上不会因天气原因推迟考试。若遇不可抗拒因素需推迟考试,考点将及时通过四川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和现场的电子大屏幕、广播或张贴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
十二、提醒考生:请不要轻信校外机构和个人的招生考试宣传,避免上当受骗。若因轻信不实宣传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