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发出通知,对今年高考招生做全面部署并提出实施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明确四个重点
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明确各地各校高考招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亲自指挥;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所有环节都要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舞弊行为,强化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确保考风考纪严明有序。严格规范考试招生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完善预案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试点。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动态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向不同年级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以及特殊类型招生中,加大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力度,创新使用方式。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中“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继续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各类定向招生,严格按规定做好考生资格审核。
从2020年招生起,高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确定,部分专业将要求考生须同时符合2门或3门选考科目。
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对考试招生各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深入开展招生宣传服务。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指导、信访咨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
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浙江高考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19年我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试科目为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目前,2019年高考考生选考及艺体类专业考试已全部结束,6月统一高考只剩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三个科目。考试安排:6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6月8日下午考外语。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各科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语文、数学提供一次考试机会,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满分750分。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规定的程序形成。往届生和其他高中应届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真实的鉴定。
分段招生录取
网上填报志愿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符合报考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须至少有1门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办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考录取分三类
高考招生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
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普通类考生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分三段,分段线在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普通类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平行录取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投档时,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后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类)实行征求志愿。
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所有符合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录取分段进行,投档比例不超1:1.2。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我省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要求。
艺术类:录取分两批,艺术类第一批(专业校考为主)实行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除自主划线的院校外,其他高校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体育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具体办法同艺术类第二批。体育特招生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普通二段分数线的75%。
特殊类型招生规定
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6日至6月27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高校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在6月2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报考上述高校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参加测试资格。其中,获得多所高校测试资格的考生,还须自主确定优先录取顺序,高考成绩揭晓后,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此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
此外,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