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补报名办法

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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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自治区教育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补报名办法。

为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职院校招生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依据《自治区教育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补报名办法。

一、报名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18〕21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2018〕21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2019年5月22日至25日,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退役军人再次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及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者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但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统筹负责补报名的宣传和资格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的宣传动员,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在6月20日前组织完成第一次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并将体检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扫描,10月底前完成10月份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

三、考试和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按照单独(自主)招生办法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3.退役军人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区内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4.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区内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5.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高等职业院校审核资格、考核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

6.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高职院校须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自主确定具体考试(测试)要求和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参加考试(测试)和录取。5月份补报名的考生考试(测试)和录取工作须在各高职院校秋季开学前完成,10月份补报名的考生考试(测试)和录取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成立高职院校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精准实施。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制度,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确保扩招工作质量。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

3.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和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4.加强招生宣传服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招生工作的正面宣传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畅通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六、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1]  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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