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2019年空军将面向全国招收选拔第12批女飞行学员,据悉,招收的女飞行员中将选送12名至清华、北大学习。现将有关选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99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参加2019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女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本人自愿,家长支持。招收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选拔工作安排
1. 参加初选前,考生应按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由学校结合学生文化及现实表现进行推荐。经校医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五查”把关后,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区考试招生机构审核验收后,作为初选推荐对象;同时相关中学需填写《2019年空军招收女飞行学员推荐名册》,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到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汇总。
考生在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时,应对有关内容要提前了解清楚,填写真实、无遗漏、无缺项。
2. 招收选拔分初选、复选、定选三个阶段。选拔实行自主上站,参选考生可由家长陪同或自行上站检测。
初选:南京选拔中心将在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设立初选站,对报名考生进行眼科、耳鼻喉科、外科等项目的体格检查,检测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在站检测时间为半天。参检考生需着平角内裤、文胸、运动鞋,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检测前不需要空腹,但要整理好个人卫生。
复选、定选:6月27-28日在南京选拔中心组织复选;6月30日起在北京空军招飞局组织定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食宿安排及交通费报销规定
初选检测考生食宿和交通费自理。复选、定选检测考生食宿由空军承担,交通费按规定报销。
考生可通过公众号“东部空军招飞”了解更多信息,也可直接咨询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咨询电话:025-83676823/ 80875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