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具有海南省常住户口,同时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3.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
5.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考核
招生工作组统一组织考生开展心理测试、面试考核、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各项目均合格视为考核合格。
1.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6月24日起,有意愿报考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可登陆海南省考试局官网(http://ea.hainan.gov.cn)或海南消防网官网(www.网址未加载),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按表格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参加面试时,考生将《政治考核表》交现场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的,必须在7月3日上午12:00前提交到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过期视为政审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3日内向招生工作组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2.心理测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海南省考试局公布的面试时间及地点,携带《政治考核表》、高考准考证原件、身份证、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基本素质。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心理测试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现场向考生公布结果,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的必须现场提出,如安排复试,复试结论为最终结论。
3.体格检查。7月2日上午7时,考生携带高考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前一日20时后禁食禁水)。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通报24小时内申请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98-65921213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