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第二次公示

最新信息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现将经相关主管部门终审通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进行第二次集中公示。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现将经相关主管部门终审通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进行第二次集中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考生可以享受今年普通高考相应照顾政策。

一、公示时间

6月24日至7月3日。

二、举报电话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0891-6322440;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891-6599817。

三、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1.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pdf

2.门巴、珞巴、夏尔巴和僜人考生.pdf

3.烈士子女考生.pdf

4.边境县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考生.pdf

5.基层教师子女考生.pdf

6.基层农牧科技人员子女考生.pdf

7.医务工作者子女考生.pdf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pdf

9.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在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pdf

10.投资经营者子女考生.pdf

11.不加分不限报考生.pdf

12.援藏干部子女考生.pdf

13.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考生.pdf

1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考生.pdf

15.归侨子女考生.pdf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19年6月23日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主页-高考-西藏-最新信息-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第二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