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9〕4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9〕6号)规定,为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获奖中职学生补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取对象
根据闽教考〔2019〕43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2019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已参加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待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束后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审批程序统一进行补录取。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根据闽教考〔2019〕6号文件规定:“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录取资格,改参加常规志愿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的,须参加相应批次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补录取申请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7月3日前报送至就读学校。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汇总初审后,填写《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花名册》(见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于7月4日前将《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所有考生《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我院汇总并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我院会同省教育厅职成处联合审核考生所申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组织录取。
三、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录取院校(专业)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院校(专业)名称及其代码详见“2019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的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申请,视其自行放弃资格。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职扩招的录取。
3.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是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有关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按要求申报。
附件:
1.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2.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6月26日
附件1
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考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2019年高职招考 考生号(14位) | 如:1935********** | ||||
2019年高职招考 报考类别 | 如:计算机类 | ||||
具体获奖项目 | (包括获奖年度、奖次、项目等) | ||||
申请录取院校代码 | 如:4001 | 申请录取 院校名称 | 如:福建***职业学院 | ||
申请录取专业代码 | 如:01 | 申请录取 专业名称 | 如:园艺技术(面向中职生类) |
考生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加盖手印)
考生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2
2019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考生花名册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2019年 月 日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国赛/省赛 获奖情况 | 申请录取院校代码 | 申请录取 院校名称 | 申请录取专业代码 | 申请录取 专业名称 | 考生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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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